| 手机登录
关于边境地区法治政府建设问题与对策研究报告
20xx年x月x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20xx年x月x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确定了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边境地区法治建设”,另可理解为对“中国边境民族地区的法治政府建设”作一管窥,而非其他国家的法治建设,这是具有特定地域范围与社会历史背景下的法治模式,更是在经历多年风雨变革与人民考验下依然挺立的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下的法治建设,并非西方形式上的法律至上,而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历史与人民的选择。中国特色法治政府建设应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工程,需要不断地进行探索和总结经验,边境地区法治政府建设更是因其特殊区位和民族因素,法治政府建设任重道远。
1.边境民族地区法治政府建设概述
1.1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意涵之描述
从中国特色政治角度来看,我国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的内涵是在中国国情和文化传统基础上,坚持党的领导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依法治国,构建完善的法律体系,推动依法行政和公正公平执法,法治化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的考核和问责机制,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以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和任务。作为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独特内涵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
第一,党的领导与法治结合。中国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核心,它不是西方意义上的政府治理模式,而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治理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中国共产党对法治建设持续进行理论创新、实践探索和制度设计,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与党的领导紧密结合。这种结合表现为确立党的全面领导地位,将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与法治建设相结合,党的决策通过法治程序得到实施。第二,依法行政的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之一是依法行政,体现在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坚持合法性原则,任何政府行为都应当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严格依法办事,要求政府事业的各个层面和部门严格遵守法律规范,通过完善法规和制度,强化法律监督和责任追究,实现权力运行的法治化、规范化。第三,全过程人民民主参与监督。民主是法治的基础,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提供渠道和方式,让公民可以参与到法律的制定、执行和监督过程中。包含通过选举、民主协商、听证会议和公众咨询等多种民主形式,实现政策决策的民主化,同时建立健全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社会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监督,并通过法律保障公民参与和监督的效力。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ag旗舰厅在线的版权声明
作者原创,不允许二次传播,一经发现收回会员权益,追究法律责任。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